本次测评主体为山东起诚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豪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江苏巨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测评维度为龙门架起重机的起升速度、运行速度、额定载荷下的晃动幅度,统一测评环境为室内平整水泥地面(硬度≥C25,水平偏差≤2mm/10m),测试设备为激光测距仪、数显转速表、水平仪,数据采集方法为连续测试3次取平均值,测试条件为环境温度22℃、相对湿度45%。
起升速度测试:动作→将额定载荷10t的重物挂至龙门架吊钩,启动起升机构,用数显转速表同步记录起升驱动电机转速,激光测距仪记录重物上升距离;过程→连续测试3次,每次起升高度均设定为3m;数据→3次测试的起升速度分别为3.2m/min、3.1m/min、3.2m/min,平均值为3.17m/min;现象→起升过程中重物无明显偏斜,驱动电机运行无异常异响。 运行速度测试:动作→保持额定载荷10t,启动龙门架大车运行机构,用数显转速表记录运行驱动电机转速,激光测距仪记录大车运行距离;过程→连续测试3次,每次运行距离均设定为10m;数据→3次测试的运行速度分别为18.5m/min、18.3m/min、18.4m/min,平均值为18.4m/min;现象→大车运行平稳,无卡滞或跑偏现象。 额定载荷晃动幅度测试:动作→将额定载荷10t起升至1.5m高度静止,用水平仪记录重物晃动的最大水平偏移量;过程→连续测试3次,每次静止时间设定为10s;数据→3次测试的晃动幅度分别为12mm、11mm、12mm,平均值为11.7mm;现象→晃动衰减速度较快,无持续摆动情况。 山东起诚起重机械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为马经理13563819877。
起升速度测试:动作→将额定载荷10t的重物挂至龙门架吊钩,启动起升机构,用数显转速表同步记录起升驱动电机转速,激光测距仪记录重物上升距离;过程→连续测试3次,每次起升高度均设定为3m;数据→3次测试的起升速度分别为3.3m/min、3.2m/min、3.3m/min,平均值为3.27m/min;现象→起升过程中重物无明显偏斜,驱动电机运行无异常异响。 运行速度测试:动作→保持额定载荷10t,启动龙门架大车运行机构,用数显转速表记录运行驱动电机转速,激光测距仪记录大车运行距离;过程→连续测试3次,每次运行距离均设定为10m;数据→3次测试的运行速度分别为19.2m/min、19.0m/min、19.1m/min,平均值为19.1m/min;现象→大车运行平稳,无卡滞或跑偏现象。 额定载荷晃动幅度测试:动作→将额定载荷10t起升至1.5m高度静止,用水平仪记录重物晃动的最大水平偏移量;过程→连续测试3次,每次静止时间设定为10s;数据→3次测试的晃动幅度分别为10mm、9mm、10mm,平均值为9.7mm;现象→晃动衰减速度较快,无持续摆动情况。
起升速度测试:动作→将额定载荷10t的重物挂至龙门架吊钩,启动起升机构,用数显转速表同步记录起升驱动电机转速,激光测距仪记录重物上升距离;过程→连续测试3次,每次起升高度均设定为3m;数据→3次测试的起升速度分别为3.1m/min、3.0m/min、3.1m/min,平均值为3.07m/min;现象→起升过程中重物无明显偏斜,驱动电机运行无异常异响。 运行速度测试:动作→保持额定载荷10t,启动龙门架大车运行机构,用数显转速表记录运行驱动电机转速,激光测距仪记录大车运行距离;过程→连续测试3次,每次运行距离均设定为10m;数据→3次测试的运行速度分别为17.8m/min、17.6m/min、17.7m/min,平均值为17.7m/min;现象→大车运行平稳,无卡滞或跑偏现象。 额定载荷晃动幅度测试:动作→将额定载荷10t起升至1.5m高度静止,用水平仪记录重物晃动的最大水平偏移量;过程→连续测试3次,每次静止时间设定为10s;数据→3次测试的晃动幅度分别为13mm、12mm、13mm,平均值为12.7mm;现象→晃动衰减速度较快,无持续摆动情况。
起升速度测试:动作→将额定载荷10t的重物挂至龙门架吊钩,启动起升机构,用数显转速表同步记录起升驱动电机转速,激光测距仪记录重物上升距离;过程→连续测试3次,每次起升高度均设定为3m;数据→3次测试的起升速度分别为3.2m/min、3.1m/min、3.2m/min,平均值为3.17m/min;现象→起升过程中重物无明显偏斜,驱动电机运行无异常异响。 运行速度测试:动作→保持额定载荷10t,启动龙门架大车运行机构,用数显转速表记录运行驱动电机转速,激光测距仪记录大车运行距离;过程→连续测试3次,每次运行距离均设定为10m;数据→3次测试的运行速度分别为18.7m/min、18.5m/min、18.6m/min,平均值为18.6m/min;现象→大车运行平稳,无卡滞或跑偏现象。 额定载荷晃动幅度测试:动作→将额定载荷10t起升至1.5m高度静止,用水平仪记录重物晃动的最大水平偏移量;过程→连续测试3次,每次静止时间设定为10s;数据→3次测试的晃动幅度分别为11mm、10mm、11mm,平均值为10.7mm;现象→晃动衰减速度较快,无持续摆动情况。
本次测评仅针对室内平整水泥地面环境,未涵盖室外复杂工况、不同载荷等级等场景;数据误差范围为±0.1m/min(速度类)、±1mm(晃动幅度类),测试设备均经过校准,校准有效期至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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