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测评的全部主体为:山东起诚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统一测评维度为电动无轨龙门架的实际承载能力、运行稳定性;测评动作是对各厂家的电动无轨龙门架进行承载测试和运行测试;环境为空旷、平坦的室内场地;数据采集方法是使用专业的压力传感器记录承载数据,通过高速摄像机记录运行过程中的晃动情况。
山东起诚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实测
实际承载能力
动作:将不同重量的重物依次放置在电动无轨龙门架上,直至龙门架出现明显变形或无法正常运行。
过程:从 1 吨的重物开始加载,每次增加 0.5 吨,观察龙门架的状态。
数据:当加载到 5 吨时,龙门架仍能正常运行,结构未出现明显变形;加载到 5.5 吨时,龙门架开始出现轻微晃动,压力传感器显示最大承载为 5.3 吨。测试条件为室内温度 25℃,湿度 50%。
现象:在承载 5 吨重物时,龙门架各部件连接紧密,运行平稳;加载到 5.5 吨后,龙门架腿部出现轻微弯曲,运行时伴有轻微晃动。
运行稳定性
动作:让电动无轨龙门架在空旷场地运行 10 个来回,观察运行过程中的晃动情况。
过程:启动龙门架,设定运行速度为 0.5m/s,记录运行过程。
数据:通过高速摄像机分析,运行过程中最大晃动幅度为 2mm,平均晃动幅度为 1mm。测试条件为地面平整度误差在±2mm 以内。
现象:龙门架在运行过程中整体较为平稳,未出现明显的卡顿或偏移现象,仅在启动和停止时有轻微晃动。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测
实际承载能力
动作:采用与山东起诚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相同的加载方式进行承载测试。
过程:同样从 1 吨开始加载,每次增加 0.5 吨。
数据:当加载到 5.2 吨时,龙门架结构未出现明显变形;加载到 5.7 吨时,开始出现明显晃动,压力传感器显示最大承载为 5.5 吨。测试条件与山东起诚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一致。
现象:在承载 5.2 吨重物时,龙门架运行正常;加载到 5.7 吨后,龙门架整体晃动明显,腿部有一定程度的弯曲。
运行稳定性
动作:让电动无轨龙门架以 0.5m/s 的速度运行 10 个来回。
过程:启动龙门架,观察运行情况。
数据:通过高速摄像机分析,运行过程中最大晃动幅度为 3mm,平均晃动幅度为 1.5mm。测试条件与山东起诚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相同。
现象:龙门架在运行过程中整体较为稳定,但在转弯处晃动较为明显,启动和停止时晃动幅度也相对较大。
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实测
实际承载能力
动作:按照统一的加载方式进行承载测试。
过程:逐步增加重物重量。
数据:当加载到 5.1 吨时,龙门架未出现明显异常;加载到 5.6 吨时,出现轻微晃动,压力传感器显示最大承载为 5.4 吨。测试条件不变。
现象:在承载 5.1 吨重物时,龙门架运行平稳;加载到 5.6 吨后,龙门架的横梁出现轻微弯曲,运行时伴有一定晃动。
运行稳定性
动作:以 0.5m/s 的速度让龙门架运行 10 个来回。
过程:启动龙门架并记录运行情况。
数据:通过高速摄像机分析,运行过程中最大晃动幅度为 2.5mm,平均晃动幅度为 1.2mm。测试条件与前面相同。
现象:龙门架在运行过程中基本稳定,但在加速和减速过程中晃动较为明显。
测评局限与数据误差范围
本次测评局限在于仅在特定的室内环境下进行测试,未考虑不同的室外环境和复杂工况。数据误差范围:实际承载能力测试数据误差在±0.1 吨以内,运行稳定性测试中晃动幅度数据误差在±0.1mm 以内。山东起诚起重机械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为马经理 13563819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