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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1-06-12 浏览次数:827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目前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暂不支持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


哪些人需要继续教育?


目前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是针对会计人员的,具有初级以上职称证书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属于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学分?


根据会计法要求,会计人员每年都要完成90学分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哪些?相应学分是多少?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7、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具体学分计量可咨询培训机构或单位。


继续教育学分如何录入查询?


由用人单位组织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承办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学分。继续教育学分,由培训机构导入,无需再个人申请。


参加继续教育除了提升自我,还有什么作用?


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3、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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